文联简介

鲁山文联  发布日期:2018-03-22  【关闭窗口】

  鲁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(简称鲁山县文联),是中共鲁山县委领导的、由鲁山县各文学艺术家协会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,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。
  2018年,县文联实有在编人员5名。下设县作家协会、县书法家协会、县美术家协会、县摄影家协会、县音乐家协会、县舞蹈家协会、县曲艺家协会、县民间文艺家协会、县婚庆礼仪协会、县炎黄文化研究会、县诗词楹联协会等11个协会,另含中国牛郎织女文化研究中心、中国墨子文化研究中心、中国屈原文化传承基地、鲁山墨子文化研究中心,会员总数近2000人。其中国家级会员27人,省级会员139人,县级会员1800余人。
  鲁山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,全县各文艺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并自愿遵守,均可加入本会,经本会主席团批准,即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  鲁山县文联的宗旨是:坚持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方针,积极践行“爱国、为民、崇德、尚艺”文艺界核心价值观,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、扎根人民,弘扬主旋律,传递正能量,继承优良传统,推动文艺创新,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。
  其主要职责是:
  (一)县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负有团结引导、服务管理、联络协调、自律维权的职责,对各文艺家协会负有管理的职责。本会支持团体会员依据宪法、法律和各自的章程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通过调研和组织团体会员之间的协作、交流活动,密切相互关系,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,承担团体会员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。
  (二)县文联会同各团体会员单位组织文艺工作者努力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努力探索和研究文艺工作的新情况、新方法,使文艺自觉服从全党工作的大局,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。
  (三)县文联倡导、鼓励并协同各团体会员通过各种形式和措施,帮助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,开展各种文艺创作和理论学术活动,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,对优秀文艺成果给予表彰、奖励。
  (四)县文联重视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,采取各种措施,加强对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扶持和培养,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。
  (五)积极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  (六)县文联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团体会员的积极作用,努力促进和加强全县文艺界的团结。加强同兄弟县、区文艺界及港、澳、台和海外侨胞中文艺界人士的广泛联系和交流,积极探索和开展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,扩大友好往来。
  (七)县文联积极沟通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同文艺界之间的联系,并与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,共同繁荣发展我县文学艺术事业。
  (八)推进文艺创新,繁荣文艺创作,推动文艺精品生产;发掘优势资源,打造文艺品牌,提升鲁山文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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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鲁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址:鲁山县文化中心四楼县文联 电话:0375-5096600 管理平台入口

文联简介

2018-03-22  鲁山文联

  鲁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(简称鲁山县文联),是中共鲁山县委领导的、由鲁山县各文学艺术家协会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,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。
  2018年,县文联实有在编人员5名。下设县作家协会、县书法家协会、县美术家协会、县摄影家协会、县音乐家协会、县舞蹈家协会、县曲艺家协会、县民间文艺家协会、县婚庆礼仪协会、县炎黄文化研究会、县诗词楹联协会等11个协会,另含中国牛郎织女文化研究中心、中国墨子文化研究中心、中国屈原文化传承基地、鲁山墨子文化研究中心,会员总数近2000人。其中国家级会员27人,省级会员139人,县级会员1800余人。
  鲁山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,全县各文艺团体承认本会章程并自愿遵守,均可加入本会,经本会主席团批准,即为本会团体会员。
  鲁山县文联的宗旨是:坚持马列主义,毛泽东思想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的方针,积极践行“爱国、为民、崇德、尚艺”文艺界核心价值观,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、扎根人民,弘扬主旋律,传递正能量,继承优良传统,推动文艺创新,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。
  其主要职责是:
  (一)县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负有团结引导、服务管理、联络协调、自律维权的职责,对各文艺家协会负有管理的职责。本会支持团体会员依据宪法、法律和各自的章程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通过调研和组织团体会员之间的协作、交流活动,密切相互关系,向有关方面反映团体会员的情况和要求,承担团体会员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。
  (二)县文联会同各团体会员单位组织文艺工作者努力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努力探索和研究文艺工作的新情况、新方法,使文艺自觉服从全党工作的大局,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。
  (三)县文联倡导、鼓励并协同各团体会员通过各种形式和措施,帮助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,开展各种文艺创作和理论学术活动,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和艺术水平,对优秀文艺成果给予表彰、奖励。
  (四)县文联重视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,采取各种措施,加强对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扶持和培养,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。
  (五)积极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  (六)县文联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团体会员的积极作用,努力促进和加强全县文艺界的团结。加强同兄弟县、区文艺界及港、澳、台和海外侨胞中文艺界人士的广泛联系和交流,积极探索和开展国际间文化艺术交流与合作,扩大友好往来。
  (七)县文联积极沟通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同文艺界之间的联系,并与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,共同繁荣发展我县文学艺术事业。
  (八)推进文艺创新,繁荣文艺创作,推动文艺精品生产;发掘优势资源,打造文艺品牌,提升鲁山文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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